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风景园林设计资质转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风景园林设计资质转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没有。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企业完成过中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5项,或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学历, 10年以上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各地不得将具备原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其他企业资质作为园林绿化工程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技术较为复杂的园林绿化工程,可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关要求。
要求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备合理的专业技术职称、从业年限等。
3、类似工程业绩通过量化指标体现的,一般不应超过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的50%,期限设为1080天。
4、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要***用承诺,对中标人拒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5、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推进信用信息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评优评先等方面的应用。
记住,是园林资质取消,不是园林工程师取消。国家的意思是不要让企业变成一个为了资质而耗费太多精力的,没有内涵,没有品质的企业。但职称是评定的,是一种经验和履历的象征(虽然有很多职称评审只是走走过场),在投标过程中还是具有参考价值的。
再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要国家不提取消园林职称的事,园林职称反而会变成园林大腕操作项目中必须设计的一个门槛,所以个人觉得园林职称会更有含金量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风景园林设计资质转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风景园林设计资质转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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