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风景园林设计图排版背景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风景园林设计图排版背景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景观铺装排版的详细步骤如下:
1. 确定用途和功能:根据景观铺装的用途和功能,例如是作为行车道、人行道、广场等,确定景观铺装的位置和面积。
2. 确定材料:选择适合用途和环境的铺装材料,包括地砖、路面石材、水泥等,并根据需要考虑防滑、防水、耐磨等特性。
3. 设计方案:根据园林设计的整体风格和要求,制定铺装设计方案,包括布局、色彩搭配、形状等。
4. 地形测量:测量铺装区域的地形高度和坡度,确定地面的起伏和坡度,以便进行地面平整和排水。
室内设计涉及的面非常广
如图,必备的技能,包括方案技巧和制图规范,还包括室内设计谈单、预算、软装等等,而每一个环节,都包罗万象。室内设计是一门综合的学科,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掌握的,如果想半个月速成,只掌握其中一项就不错了,比如半个月学制图规范,CAD和3Dmax的初级操作是肯定能学会的,再比如,半个多月学习室内设计软装,也勉强可以。但是只会一两个分支,是不可能成室内设计师的。
我们先来看看室内设计的设计流程:
室内的设计流程的每一个环节,就是我们需要掌握的技能点。
把设计流程的技能点组合,其实可以分为这几个步骤:
软件对于就业的时候是非常重要的,是基础的基础,CAD做施工,3D做效果图,是室内必备软件。
一定要警惕那些说软件没用的人!
那些看起来不用软件的人,要么就是马上有瓶颈的基层员工技术小白,要么就是软件用的无比溜但是已经不怎么需要自己上手的高手技术大神。技术小白在家装公司面临的,要么就是提高技术往设计师方向走,要么就只能转业务方向或者被开。往往,人与人的差距就开始拉开了。
室内设计主要涉及CAD、3DMax、草图***三款软件,另外还有天正等等,软件一定要精通,一定要精通,一定要精通。重要的话必须再说三遍。
不请自来,看到这个问题,让我忽然想到了很久以前,我来讲讲怎么学好室内设计。
我们科班出生的,在学校基本就接触了室内设计的一些学科,也很早的接触了色彩,搭配自己各类绘图软件,然而出了学校用处大吗?很多人会说,用处基本没有,为什么这么说呢?
第一,没有实践就没有经验,往往设计最末端才是色彩搭配,前期是户型改造,户型改造都没达到客户理想,色彩搭配还很远。这就缺少一个生活阅历
第二,有人说我做的很多色彩等都依据书上来的,很美观,也不违背书的原则,结果被客户pass掉了,为什么?缺少交流,对于刚入行的设计师来讲,一定要切合实际,去了解客户需求,而不是根据自己想法改动
最后一点就是现在室内设计师基本都是销售性的,只有销售出去了你才是好的设计师,你可以只懂一点点画图
懂了吗?销售是主干,设计是***,当然那些软件也是一样,所以勇敢向前走吧,谢谢
本人从事设计工作大概10年了,这些年也从事过不同领域的设计工作,最早开始做家庭装修,后来开始接触工装,一开始做那种连锁美容机构,再后来就慢慢做酒店和医美领域设计工作。室内设计,你说门槛低,也有道理,经过短期培训,学会几个软件,在找一家公司混一混经验,在跳一家公司,就可以说是设计师了,但是如果想真正的在这个行业待下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个人建议如何自学室内设计,大体可以分四个方面:1.设计 2.材料 3.施工 4.沟通
1.设计方面:除了大家熟知的一些设计软件(CAD、3DMAX、PS等)以外,还建议学习一些其他关于设计方面的基础知识,比如:人体工程学,平面构成,立体构成,色彩构成,有空还可以看看工艺美术史等等书籍,这些对室内设计是有好处的,软件只是工具,好的作品还是需要内在的一些艺术熏陶。
2.材料方面:这个大家都明白啦,好的设计是需要最终呈现出来的,可能有的设计师设计方案的时候,可以天马行空,做出来的效果图也很漂亮,但是真正施工起来,由于受到材料的限制,最终无法呈现,后果就只能改方案,或者更改材料。材料方便,建议多抽空到材料市场、展厅去看,了解各种材料。
3.施工方面:这个也是做设计的前提,了解施工工艺,可以更好的为设计方案提供帮助。这个没有捷径,主要多到工地学习,像工人师傅讨教,多看细节。
4.沟通方面:在国内,大部分的设计工作者还扮演者另外一个角色,就是销售,当然现在也有一些纯设计者,谈判角色分开了。但是有一定的沟通谈判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你的设计创意再好,不能有神有色的表达出来也是枉然,沟通能力好一点的设计师,修改方案的几率可能更小,因为通过语音,可以使设计方案更加立体化,更能吸引客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风景园林设计图排版背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风景园林设计图排版背景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lsrw.com/post/176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