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风景园林设计的理论依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风景园林设计的理论依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园林法规,属国家经济技术法规,是自然***的保护和利用,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法规的组成部分。内容包括城市绿化、园林和风景名胜区三个方面,性质上分为行政管理法规和技术法规两种。
中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于1982年12月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条例》是中国进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依据。这个《条例》规定了城市园林绿地包括的内容、范围、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标准,管理机构的设置和权限等。各个城市根据国家法规的精神,分别颁发本市的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中国***院于1985年 6月颁发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是中国进行风景名胜***保护和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依据。它规定中国的风景名胜区按其***的价值和规模大小实行国家、省、市(县)***管理体制,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方针和机构设置、管理权限、奖惩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风景名胜区,根据国家规定和本身的情况、特点制定本地区的管理条例或办法。
这个风景园林法律条例主要涉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取消后市场管理、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例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的定义和范围,加强了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监管。
此外,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4-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
在风景名胜区方面,***院发布的《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了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还有《森林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加快国土绿化,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综合上述法律法规,风景园林法律条例涵盖了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建设,再到后期维护管理的全过程,旨在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园林***,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园林景观估算主要依据设计方案、场地面积、施工材料、人工费用、设备租赁费用、管理维护费用等多个因素进行综合计算。
设计方案是估算的重要依据,设计方案的复杂程度、景观元素的数量、材料的种类和质量都会影响估算结果。
场地面积是决定施工材料、人工费用的重要因素,大面积的场地需要更多的材料和人工费用。
设备租赁费用和管理维护费用也是不能忽略的,这些费用也会对整个园林景观的成本造成影响。
公园树种调查与规划是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选择、合理应用树木的主要依据。实践业已充分证明,树木是构成园林植物景观的主要材料,树种选择恰当、规划合理,是建设高质量、多功能、风格独特的城市园林的重要基础。
如果选择不当,则树木生长不良,需多次变更,难以形成景观,既浪费时间又造成经济损失。
所以任何一个城市都需要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筛选出一批能在当地生长良好,且充分发挥园林功能的树种,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应用,达到预期的效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风景园林设计的理论依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风景园林设计的理论依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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